為進一步提高補貼額一覽表的科學性、精準性,根據農業部辦公廳、財政部辦公廳《2015-2017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》(農辦財〔2015〕6號)以及省農業廳、省財政廳《關于2015-2017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的實施意見》(浙農計發〔2015〕9號)精神,決定對《2015-2017年浙江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補貼額一覽表(2016年調整)》中“精量6—10行穴播機”等24個檔次的中央補貼額進行調整,對“18—50馬力自走式噴桿噴霧機”1個檔次參數配置及中央補貼額進行細化、調整(調整內容詳見附表),地方補貼額保持不變。其他產品補貼分檔和補貼額不作調整。
調整后的補貼分檔和補貼額從2017年1月1日起執行。
![]() | 附件:浙江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補貼額一覽表調整明細表 點擊下載 |
浙江省農業機械管理局
2017年1月4日